商务局组织召开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检查工作部署会
2009-02-12 16:56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根据省政府《关于贵州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08]218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行署同意,2月12日,地区商务局在局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工作部署会,从地区商务局、地区畜牧局、地区环保局、地区工商局抽派人员组成的两个检查组参加了会议,会上采取以会带训的方式对检查组成员开展了有关屠宰法规的培训,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
  陈春芬局在会上要求,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黔商发[2007]417号)、《贵州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贵州省生猪定点屠宰设置规划》、地区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的意见》(毕地商[2008]6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县(市)制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对全区现有屠宰厂(场)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对通过检查符合《条例》和《规划》规定条件的,重新认定其定点屠宰资格,按程序换发生定点猪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对不符合《条例》和《规划》规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换发新证和标志牌;对不符合规划设置要求的,可先换发证书和标志牌,但应限期搬迁,到2011年仍未搬迁的,依法取消屠宰资格;达不到设置标准的应督促屠宰厂(场)抓紧组织实施升级改造,到2013年仍达不到规划设置标准要求的,依法取消屠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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