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节地区商务局推动“限塑令”工作在全区展开 |
|
| 2008-06-02 15:08 文章来源:局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通知》(黔商发[2008]21号)文件精神,4月17日召开了由地区商务局、地区妇联、地区工商局主要领导参加,毕节市百汇超市、恒源超市、佳诚超市、恒远意通百货、好优多超市、大方县家家乐超市、黔西县洪网超市和纳雍县聚福超市等超市主要负责人到会的专题会议。专题会议落实了"限塑令"文件精神,在会上对"限塑令"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目标是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工作机制;会议号召大家要在全区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各大超市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明文规定“限塑令”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在全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积极争取地委宣传部对落实"限塑令"工作的支持,由地委宣传部安排地区电视台从5月10日起播为期一周的公益广告,毕节日报连续两次刊发“拒绝白色污染、环保袋进市场进家庭”倡议书,配合全区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活动开展。
地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春芬同志要求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务必与发改、质检、工商、物价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建立零售企业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举报制度;各县(市)于5月21日同期举办“告别‘白色污染’、创办环保家庭”宣传活动,并发放环保袋和倡议书;2008年6月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当地大型或重点商品零售企业(场所)销售、使用购物袋的情况组织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6月20日前上报地区商务局。
5月21日上午,地区商务局、地区妇联、地区工商局联合发起的“拒绝白色污染、环保袋进市场进家庭”活动启动仪式在毕节市爱民广场举行。地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春芬同志主持启动仪式并作主旨性讲话。地区人大工委、地区妇联、地区商务局、地区工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地、市直机关各单位,毕节市城区各大型超市和志愿者代表1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为表达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在主持人的提议下,仪式启动前,全体参会人员向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默哀一分钟。陈春芬局长在主旨讲话中强调:举办此次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举措;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绿色家园,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和责任;为了毕节的天更蓝、水更绿,需要我们大家一起拒绝白色污染,从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做起。在启动仪式上,毕节市百汇超市采购部经理腾鹏建女士代表全区超市作表态发言,她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带头执行,并和其他超市共同努力,实行环保袋有偿使用制度,拒绝制造新的污染。
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蒋弟元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此次活动的目的是号召全区广大家庭和消费者树立节能减排意识,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发扬节约光荣,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号召全区广大家庭和消费者树立“生态环保人人有责、美好家园大家创”的责任感,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际行动中去。2008年是“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成立20周年,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试验区的形象。因此,拒绝白色污染、环保袋进市场进家庭,大幅度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养成环保购物的习惯具有现实意义。
国家明文规定“限塑令”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国家实施“限塑令”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生态文明之路的要求,更是人们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一次跨越。毕节地区商务局牵头启动“限塑令”活动目的在于向广大家庭和消费者宣传和倡议:减少使用塑料袋,拒绝白色污染;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使用节水型洁具,使用节能型家电,使用无磷洗衣粉;当好环保宣传员,带动家人和朋友拒绝使用超薄塑料袋,拒绝过度包装,注意一水多用。
此次启动仪式共发放倡议书1000多份,向参会人员及广大市民免费发放环保购物袋3000余个。据悉,毕节地区各县(市)“拒绝白色污染、环保袋进市场进家庭”活动启动仪式同日进行,全区共发放环保袋20000余个,倡议书8000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