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酒类专卖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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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31 15:17 文章来源:人教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
二、按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和数量的规定,监督、指导各县(市)定点屠宰的设立;
三、按《毕节地区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验收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并做好年审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区生猪定点屠宰执行设计规范,操作与检验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
五、对全区生猪屠宰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
六、做好全区生猪定点屠宰证、章、标志牌管理,并协助省厅做好人员培训等工作;
七、做好屠宰管理的文字资料、统计资料上报等工作。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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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专卖工作职责](科内设机构)
一、负责全区酒类专卖管理;
二、督促、协调全区酒类零售、批发许可证的发放;
三、督促、协调酒类专卖利润征收、上缴工作;
四、整顿和管理全区酒类市场,与有关部门一道严厉打击假酒、劣质酒的经营活动;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屠宰办、酒类专卖办:0857-8224878
陈代全(主任科员) 王光林(主任科员) 吕亚玲(工作员) 王 钊(工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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