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2007年贵州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2007-08-15 08:48 文章来源:省厅网站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市(州、地)整规办、党委宣传部、商务局、卫生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电局、外汇管理局、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
近期,全国整规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等15个部委联合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整规办发[2006]27号),部署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根据通知要求,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贵阳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贵州省外汇管理局、贵州省贸易促进会、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决定,自9月1起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兴商宣传月活动。现将《2007年贵州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组织实施。
附件1.《2007年贵州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 案》
2. 2007贵州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名单
3.《关于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 通知》(整规办发[2007]27号)
省整规办 省委宣传部 省商务厅 省卫生厅 省物价 贵阳海关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省广电局 省食药监局 省外汇局 省贸促会 省企业联合会 省消费者协会
二00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2007年贵州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规办、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等15个部委《关于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省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商务厅、卫生厅、省物价局、贵阳海关、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贵州外汇管理局、省企业联合会、省贸促会、省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07年9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下称宣传月活动)。
一、宣传重点
宣传月活动期间,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方针政策;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我省价格、商务、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质监、广电、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部门以及贸易促进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有益的经验;各部门在“百城万店无假货”、“共铸诚信”、“价格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诚信单位”等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企业和个人;打击商业欺诈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进展及成果。
二、组织协调
成立宣传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宣传月期间的活动(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整规办,具体承担组委会的日常工作。参加活动的单位为组委会办公室成员,按各自职责承办相关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举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9月1日,在贵阳市人民广场举行“2007年贵州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由省和贵阳市政府领导出席,省经贸委李保芳副主任、贵阳市人民政府领导讲话,介绍宣传月活动的总体安排情况。省和贵阳市各有关部门领导、部分职工出席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贵州省整规办、贵阳市整规办主办,省市各相关部门参与。省整规办给予贵阳市整规办必要的经费支持。邀请省主要宣传媒体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省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电视台以及贵阳市主要宣传媒体对启动仪式进行宣传报道。
(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为重点,开展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其余市(州、地)按照本方案要求的重点及内容,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安排宣传月活动。
四、内容及分工
为确保宣传月活动的内容丰富、连贯,根据宣传月活动的重点,将宣传内容分为“产品质量”、“诚信纳税”、“打击商业欺诈”、“价格诚信”四个主题,分四个阶段,由承担相应职能的部门自行承办。
第一周(9月1日至7日)。以宣传产品质量为主题。宣传有关医疗卫生、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质量月活动,宣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和理念,宣传诚信企业、名牌产品和企业形象,展示、展销名牌产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参加部门: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
第二周(9月8日至14日)。以宣传诚信纳税为主题。围绕“优化纳税服务、建立纳税信用”主题宣传,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结合我省情况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并展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参加部门:国税、地税部门。
第三周(9月15日至21日)。以宣传打击商业欺诈为主题。围绕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动诚信商务建设,宣传我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在主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参加部门:商务、工商、贵阳海关、贸促会。
第四周(9月22日至30日)。以宣传创建价格诚信为主题。分别由物价部门开展以迎接中秋节、国庆节为内容,加强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和价格诚信建设的情况。本阶段,由外汇部门在外汇指定银行营业点张贴宣传画;由企业联合会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诚信创建示范活动或开展优秀诚信企业评价;由消费者协会重点宣传《保护消费者利益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开展“诚信维权单位”诚信服务公开承诺和典型事件宣传活动。参加部门:物价、外汇、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
(五)电视、报纸、通信及其它新闻媒体要积极对“2007贵州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地进行宣传。参加宣传月活动的各有关部门要提供相关的典型事迹及案例,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五、活动的要求。
各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实际安排活动。可自行开展,也可以与其它部门联合或省市联合安排。宣传的方式有:
(一)到企业及大学召开研讨会、座谈会,送法律法规及规章进企业和社区,增强企业人员及大学生的遵守法律法规及诚信意识。
(二)通过制作展板,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在街头设立宣传点,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三)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单位可在本单位设立专用咨询电话,并有专人值守,接受咨询与投诉。
(四)各单位或部门可通过本间的网站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五)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可举办以开展诚信建设,推进诚信兴商为主要内容的文娱演出。
(六)各有关部门可将本部门宣传的内容编制成短小精悍的短信,通过移动、联通和小灵通发送,进行宣传。
六、做好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地、本部门的活动认真进行总结,按要求填报《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并于10月8日前报送活动总结。省级各有关部门本系统的宣传月总结直接报省整规办。各地宣传月活动由各地整规办汇总后报省整规办。省整规办负责撰写“2007贵州省诚信兴商活动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全国整规办及省人民政府。
附件2
2007年贵州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委会
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名单
一、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主任:李保芳
成 员:周晓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登峰(省商务厅总工程师)
王蓓蓓(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刘瑞兰 (省物价局副局长)
尹树兴(贵阳海关副关长)
李长久(省地税局副局长)
龙晓耘(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罗保林(省工商局副局长)
秦 红(省质监局总工程师)
胡德怀(省广电局副局长)
肖 杰(贵州外汇局副局长)
吴 冰(贵州贸促会秘书长)
吴荣启(省企业联合会会长)
李良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二、组委办公室联络员
联络员:
姜丰敏(省经贸委副处长)
武 燕(省委宣传部副处长)
刘寄萍(省商务厅副处长)
温凯英(省卫生厅副处长)
林 晓 (省物价局检查所副所长)
董晓岗(贵阳海关处长)
汪丽萍(省地税局稽查局局长)
杨晓峰(省国税局副处长)
陈红美(省工商局副处长)
熊欢咏(省质监局稽查分局副局长)
任保华(省广电局副调研员)
何 伊(贵州外汇局处长)
陆丽娟(贵州贸促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 鸣(省企业联合会会长助理)
张萃虹(省消费者协会宣传指导部主任) |